江苏科技信息 ›› 2016, Vol. 33 ›› Issue (32): 60-62,71.doi: 10.3969/j.issn.1004-7530.2016.32.010
谢卫炜, 钱建国
Xie Weihui, Qian Jianguo
摘要: 随着西气东输及川气东送工程各线路的深入建设,盐穴作为地下储库的相关理论和技术在国内也逐步成熟起来,地下采卤制盐形成的溶腔作为二次可利用资源也逐渐被业界所重视.目前,中国多数盐矿区的矿政管理采用以储量管理为中心,充分利用盐岩制盐,这种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溶腔形成的盐穴的可利用性.为了解决采卤制盐和有效保护盐穴这一矛盾,必须对中国盐矿政的管理模式加以完善,以目前能够采用的科学技术手段为指导,对中国矿政管理涉及的法律、规范、技术手段和监管等各环节加以规范.文章将结合德国在盐矿政管理上的成熟经验,从溶腔采卤到盐穴报废封存的整个生命周期,对中国盐矿政管理过程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.